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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点击数:

测绘工程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教师是我院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规范学院外聘教师队伍管理,按照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聘请外聘教师的条件

1、凡按教学计划应开设的课程(包括选修课),现有教师已达到规定工作量的120%仍无法承担全部教学任务的,可外聘教师。

2、根据教学需要,当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数量不足时,可外聘教师。

3、根据学院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定位,当指导毕业设计、课程设计和实践教学的教师数量不足或某一专业缺乏具有实践经验教师时,可外聘教师。

4、部分新专业开设的新技术类课程,学院现有教师无力承担的,可外聘教师。

5、学院现有的教师确实不能胜任教学计划安排的相关课程时、可外聘教师。

6、根据学院的发展建设需要,可适当聘请校外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名师、知名教授、专家、学者为教师和学生开设学科前沿类学术讲座。

二、受聘教师的条件和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相关专业的教学经验;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具有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理论基础扎实,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

3.一般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且所授课程应与其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能从事正常的教学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学术造诣较高的知名学者,年龄可放宽到65周岁。

5.接受测绘工程学院日常管理。 根据学院安排,完成理论或实践教学任务,遵守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教学监督、检查和考核,不断改进教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三、外聘教师的聘请程序

1、学院内各系各专业及教师个人无权聘任外聘教师进行常规教学任务。各系、各专业需聘请外聘教师时应提前半学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对应聘教师进行全面考察,着重对其业务能力、教学水平进行考察。组织拟聘教师填写《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教师审批表》,由学院办公室上报教学副院长。

2、教学副院长协同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查,合格后报院长审批。

3、学院将已签署本部门意见的《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教师审批表》报学校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

4、学院与外聘教师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个人、部门、人事劳资处各一份),并颁发聘书;

5、学院统一将审批后的《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教师审批表》、外聘教师聘用计划表、聘用协议书及外聘教师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学历(位)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复印件一并报人事劳资处备案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学院负责按照教学计划和需要安排外聘教师教学任务。

2、学院对外聘教师所承担的教学任务进行监督、检查,严把教学质量关。要搞好教学质量监控,及时把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反馈给外聘教师,以便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3、外聘教师的课时费根据承担的教学工作量由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具体标准执行《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4、外聘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5、外聘教师应认真履行聘用协议,违约者,扣除其上一个月的课时酬金。如遇特殊情况,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学院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报教务处、人事劳资处备案。

6、如外聘教师在聘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可以提出解聘:

(1)不履行聘用协议所规定的义务、责任;

(2)因健康原因难以履行职责的;

(3)教学效果差,出现教学事故的;

(4)发生其他不良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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