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下达的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要求,我院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审依据,我院已制定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 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奖助对象为我院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我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2023年度学业奖助学金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过纪律处分或在处分期内的; 2.考试违纪作弊的; 3.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状态的; 5.参评学年课程考试不合格的; 6.学院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具备条件者。 (三)奖助标准和评定方法 1.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本学院同年级专业学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评定,如总成绩相同,初试成绩高者排序在前。分为两档,一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学业助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 3.学业助学金与学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审委员会组成及成员名单 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杨泽运 巴 勇 副主任:王 强 侯建国 成 员:吴青松 肖 辉 丁 丽 郑 伟 李博文 刘柏森 李 刚 李 丹 田泽宇 张玉娟 张宪红 杨泽雪 郭 霆 梅晓丹 吴尚坤(学生代表) 三、名额分配情况 按照学校指标分配比例,获一等学业奖学金学生人数占比30%,获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占比40%,获学业助学金学生占比30%,即我院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为4人,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为5人,获得学业助学金为3人。 四、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的研究生,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2.学生根据本方案规定向学院评审委员会申请,填写《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 3.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方案规定的申请条件和名额分配比例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推荐获奖助学生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在本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提交至学生工作部。 4.对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五、评审结果 根据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经过学生申请、评审委员会联评等评审程序,学院评审委员会同意评审结果,全部推荐学生均符合申请资格要求,已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最终确定我院12名同学拟获2023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4人,二等学业奖学金5人,学业助学金3人。
测绘工程学院 2023年 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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