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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17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8日    点击数:

黑龙江省2017年全国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实施办法

一、招生学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本校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6〕7号)相关要求,自2017年起,各成人高校须统一使用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专科专业目录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时编制2017年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校在生源地报名人数的85%。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全部由教育部在网上汇总分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招考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汇总分送到我省各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向社会公布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人数、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凡未经教育部下达、省招考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均不属于全国成人高校统一招生。

  免试生不占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招生学校的申请,由省招考院确定招生学校和专业。

  三、报名

  2017年我省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仍将采取报名时预报志愿、考试成绩发布后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进行。考生网上预报名时填写预报志愿学校及专业,预报志愿不作为录取依据,仅作为高校制定招生计划名额的参考,待国家教育部正式下达学校具体招生名额后,考生必须根据高校招生名额填报正式志愿。省招考院依据考生正式志愿进行录取,未填报正式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在我省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8.考生要在户籍所在省参加成人高考报名考试。外省户籍的考生在我省报名考试,须提供在我省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我省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部采取考生网上预报名、各招考办办理本人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不得找他人代报或函报。我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唯一网站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行预报名。省招考院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受理考生报名。

  2.网上预报名。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须填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并输入接收到的手机短信密码完成报名注册。考生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密码为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可重复使用,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考生完成报名注册后,需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基本信息和预报志愿信息,选择报名确认点和预约报名确认时间。预报志愿信息仅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不作为录取依据,考生如未能按预约时间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须重新登录报名系统再次预约。

  考生完成信息填报后,须及时在报名系统中网上支付报考费。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综〔2009〕78号文件规定,统考生报考费每生150元;根据黑教联〔2000〕17号文件规定,免试生(二学历)报名考核费每生20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已缴费的考生,在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未取得考试资格或放弃报名,已缴费用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返还至原支付账户。

  3.现场确认

  (1)身份信息采集及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须考生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及现场确认所须的相关材料,按时到预约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招考办报名确认点须认真核实考生身份,并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型号为CVR-100)读取考生身份证数据,通过报名程序校验考生预报名信息,提取考生头像照片。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的外国侨民、持护照的外籍考生须本人到市级招考办申请,由市地级招考办形成书面报告,经主任签字,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当场采集头像照片,市地级招考办将书面报告上传省招考院成招处备案。

  为加强考试管理,现场报名确认时报名确认点应对考生进行指纹及面部信息采集。

  (2)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资格审核要严格依照“告知-承诺”的程序进行。报考条件在省招考院官方网站公布视为告知,各报名确认点要保留考生报考资格的相应材料、复印件,考生在相应材料上签字视为承诺,考生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对报考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考生须提供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证明或高中及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

  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考生须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书,以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获得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由考生本人在其上签名确认,由招考部门留存备查。

  考生所提供的上述学历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产生与考生报考信息不符而不能注册等相关问题,责任考生自负。

  (3)报名登记表确认

  报名确认点当场打印《黑龙江省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要求考生本人对报名登记表中的各项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监督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指定位置抄写“必写用语”,作为考生承诺内容和答题备查笔迹,最后要求考生签字确认。各报名确认点不得受理考生代报或函报,否则,将依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照顾政策资格审核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有关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报名确认时须出具相应证明、证书、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资格审验,申请享受录取照顾政策。

  ①省招考院负责免试入学考生的资格审批。

  ②各市(行署)招考办报名确认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30-50分的资格审核。

  ③各招考办报名确认点负责照顾政策中加10-20分的资格审核。

  各报名确认点必须按“谁审核,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管理,要指定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照顾政策考生加分的审核等工作。

  考生到报名现场确认应带齐上述提及的相关材料。

  对于外省户籍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识别的考生、需要手工录入信息的考生等特殊情况,市地级招考办要形成书面报告,经主任签字,上传省招考院成招处备案后统一受理。

  4.报名时间:考生网上预报名时间定于9月12日至25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9月14日至9月27日(10个工作日)。

  5.报名确认地点:全省各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均设置报名现场确认点,报名现场确认点属于哪个考区,考生将在该考区参加考试。

  6.专科、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和免试生报名办法:考生在网上预报名后,须根据页面提示到所报学校的报名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生需到省招考院办理报名确认手续。考生确认时需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对于报本、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报名的考生须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所获得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或黑龙江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并且学历层次不低于所报层次,专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高起专;本科第二专业学历教育,免试就读省内成人高校专升本。符合免试条件的免试生还需携带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相关材料。

  7.各报名确认点要将经考生及审查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按报名顺序号排序,每100份报名登记表装一个档案袋,于10月31日前随返卷一同上报省招考院,省招考院扫描后返还各地招考办。各市(行署)招考办将其保留三年(高起本保留五年)备查,电子版长期保留。

  8.考生须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获得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10月23日开始凭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成人高考网报系统打印《黑龙江省2017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管理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国务院有关部(局)要求执行,特别是在试题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方面,各市(行署)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不出问题。

  省招考院依照教育部要求和操作规程,对全省成人高考考生按考区统一随机编排考生准考证号和考场。考生参加考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入场。考生如违反考试纪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并报送教育部录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供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查询。

  (一)考试科目

  以下为各层次各科类的考试科目,除专业加试联考外,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升本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其中外语科目分别为英语、俄语、日语。

  1.高起本统考科目

  (1)理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

  (2)文科类(含艺术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

  2.高起专统考科目

  理科类、文科类(含体育类专业、艺术类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3.专升本统考科目

  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一门专业基础课。各科类统考科目分别为:

  (1)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2)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3)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4)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5)法学:政治、外语、民法。

  (6)教育学: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7)农学: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4.专业加试

  (1)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

  报考省外院校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按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加试。报考省内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联考,分别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齐齐哈尔大学、牡丹江师范学院、佳木斯大学设立考点负责承办,并依据我省成人高考专业加试评分标准(另行发布)组织考试。各考点受理考生考试范围为:

  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市、绥化市。

  齐齐哈尔大学:齐齐哈尔市、大庆市、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

  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大学:佳木斯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伊春市。

  专业加试时间定于11月11、12日。11月10日考生须持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到上述学校的成人(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报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文件,组织考试的学校收取专业加试费每生每次150元,此款专项用于本次专业加试的命题、组织、管理、考务、考试用材料、评卷等支出,由各承办高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按照相关财务手续使用和支出。

  上述加试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记分,各承办学校于11月16日前将考生专业加试成绩报省招考院。

  (2)已被录取的免试生,招生学校可根据免试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必要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对于达不到该专业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要求的新生,招生学校可以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考试大纲

  以上各层次、各科类的统考科目按教育部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外语科目分为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各科目将按国家统一试题随机编制多种版本(一题多卷)并随机抽取向考场分发。

  (三)考区设置

  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区原则设在市(行署)所在地,由市(行署)招考办负责组织实施考试。

  (四)考试时间

  高起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五)考试成绩查询

  考生于12月1日10时开始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只限考生本人查询,不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卷。

  五、填报志愿

  今年我省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采取考试成绩发布后填报正式志愿的方式,预报名时所填写的预报志愿仅用于招生院校确定招生计划名额的参考,不作为录取依据。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正式志愿为准。

  填报正式志愿的时间及办法:

  1.时间:12月1日至12月5日。

  2.办法: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成人高考网报系统进行正式志愿填报。

  六、录取

  (一)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即依照招生计划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考院对招生学校的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招生学校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将通过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对社会公布并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招生计划数按考试科类划定。其中艺术类(除史论、编导专业外)和体育类的高起本、高起专各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层次和科类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的高起本、高起专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

  对有专业课加试的学校,省招考院根据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向学校投档,招生学校按统考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在考生文化课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原则上按加试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投档分数不得低于同科类高起专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三)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计划录取,各成人高校不得以录取人数不足以开班为由取消相关省份已对外公布的招生计划。

  (四)《新生入学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印制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按新生录取名单向新生发放。

  (五)录取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入学。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应出具省体育局人事部门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认证报告、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所省内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2.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体育局人事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核录取: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边疆(密山市、虎林市、鸡东市、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嘉荫县、同江市、抚远县、绥芬河市、穆棱市、东宁县、爱辉区、逊东县、孙吴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7)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现场确认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只选其最高分给予照顾。

  录取前,省招考院及考生所在考区招考办要对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25周岁以上照顾政策除外)信息在阳光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六)2018年1月上旬考生可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查询本人录取信息。

  (七)被录取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新生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所录取学校报到。

  七、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招考院备案。

  八、加强管理

  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各市(行署)招考办要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安全保密作为第一要务,亲自抓、负总责;要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保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能和安全管理双重职责,加强考试关键环节管理,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负责任、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问责。

  强化队伍建设和保密管理。选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考务和安全保密工作,要实行培训上岗制度,关键岗位要双岗双责,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排查近年来成人高考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尽早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成人高考全过程的保密安全。

  完善协作机制,严处违规行为。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4号)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出具体的考试实施细则。加强考风考纪管理,把确保招生考试安全作为第一要务。各招考办要主动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齐抓共管,继续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械”、“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等三个考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机构的“助考”犯罪活动,为考生创造公平、安宁的考试环境。继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构建正面教育、制度约束、违规处罚为一体的高校考试招生诚信体系。采取积极措施,杜绝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的行为,确保考试安全。对违规考生和违纪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未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与成人高校联合设立函授站(点)、组织生源、受理报名。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各市(行署)招考办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自觉遵守招生考试纪律,认真执行各项招生考试政策,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省招考院监督电话为:0451-8237601682376025。

  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如实进行招生宣传,合理组织生源,教育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试秩序。

  对违反有关规定者,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二、艺术类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7

数字出版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201

音乐表演

130202

音乐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

舞蹈表演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

录音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5

书法学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政治

 

外语

 

艺术概论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

光源与照明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080606

电缆工程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07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

水声工程

080709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5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804

邮政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8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0909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1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2

新媒体技术

080913

电影制作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00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7

铁道工程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104

水务工程

081105

水利科学与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3

导航工程

081204

地理国情监测

081205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303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5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40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505

矿物资源工程

081506

海洋油气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603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604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81605

丝绸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704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

航海技术

081804

轮机工程

081805

飞行技术

081806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7

救助与打捞工程

081808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2

海洋工程与技术

081903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006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

飞行器适航技术

 

082008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08200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082101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082203

工程物理

 

082204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2301

农业工程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303

农业电气化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082306

土地整治工程

082401

森林工程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403

林产化工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5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7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2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3

临床工程技术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3

粮食工程

 

082704

乳品工程

082705

酿酒工程

 

082706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2709

食品安全与检测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

生物制药

083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

消防工程

083103

交通管理工程

 

083104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6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8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

核生化消防

083110

海警舰艇指挥与技术

 

120106

保密管理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103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5

商务经济学

020106

能源经济

020107

劳动经济学

020201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

金融数学

020306

信用管理

020307

经济与金融

020308

精算学

020309

互联网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903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

资源环境科学

082707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

烹饪与营养教育

090110

农艺教育

090111

园艺教育

090403

动植物检疫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

临床药学

100704

药事管理

100705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物化学

100707

海洋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7

邮政管理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09

物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

劳动关系

120212

体育经济与管理

120213

财务会计教育

120214

市场营销教育

120215

零售业管理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城市管理

120406

海关管理

120407

交通管理

120408

海事管理

120409

公共关系学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1

海警后勤管理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603

采购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20702

标准化工程

120703

质量管理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802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01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420201

网络营销与管理

4204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政治

 

外语

 

高数(二)

 

五、法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

030103

监狱学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205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人类学

030304

女性学

030305

家政学

030501

科学社会主义

030502

中国共产党历史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

治安学

030602

侦查学

030603

边防管理

030604

禁毒学

030605

警犬技术

030606

经济犯罪侦查

030607

边防指挥

030608

消防指挥

030609

警卫学

030610

公安情报学

030611

犯罪学

030612

公安管理学

030613

涉外警务

030614

国内安全保卫

030615

警务指挥与战术

030616

技术侦查学

030617

海警执法

083107

火灾勘查

330101

监所管理

 

 

 

 

 

政治

 

外语

 

民法

 

六、教育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3

人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

华文教育

040110

教育康复学

040111

卫生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

运动康复

040207

休闲体育

340101

教育管理

340102

心理健康教育

340103

双语教育

 

 

 

政治

 

外语

 

教育理论

 

 

 

七、农学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107

茶学

090108

烟草

090109

应用生物科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20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301

动物科学

090302

蚕学

090303

蜂学

090401

动物医学

090402

动物药学

090501

林学

090502

园林

090503

森林保护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6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090604

水生动物医学

090701

草业科学

 

 

 

 

 

政治

 

外语

 

生态学基础

 

 

八、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招    生    专    业

统考科目

100101

基础医学

100102

生物医学

100103

生物医学科学

100201

临床医学

100202

麻醉学

1002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

眼视光医学

100205

精神医学

100206

放射医学

100207

儿科学

100301

口腔医学

1004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1004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

卫生监督

100405

全球健康学

100508

傣医学

100509

回医学

100510

中医康复学

100511

中医养生学

100512

中医儿科学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901

法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4

眼视光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8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1009

康复物理治疗

101010

康复作业治疗

101101

护理学

101102

助产学

401101

社区护理学

 

 

 

 

政治

 

外语

 

医学综合

 

 

——信息来源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

 

具体招生报名办法及政策等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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