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职责
一、为学校各部门保密工作档案建设提供培训和指导,结合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保密工作范围及保密期限;
二、接收学校各部门移交的涉密档案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验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提供利用涉密档案工作,审核涉密档案利用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涉密档案利用流程、涉密档案利用制度等相关规定;
四、涉密档案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变更,保密期限确定或者变更后,应及时做出标明和通知,对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的档案,定期公布开放目录;
五、涉密档案销毁,严格按照要求,纸质档案送交指定地点销毁,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要经过专业的检测、消磁、安全鉴定等技术处理后,到指定涉密存储介质销毁地点实施销毁;
六、负责档案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档案库房的安全,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确保涉密档案和库房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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