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教务处网页下载《实践课重修(补做)申请表》,并填写第一部分内容。 2.每学年第1~4教学周,学生可持《申请表》到工程训练中心教学管理部(至善楼615室)办理重修补做手续。 3.学生根据自身情况与中心商定重修(补做)的具体时间,按要求完成各工种操作实习及实习报告(或实习心得),并在按规定时间内提交重修(补做)成绩单。 4.重修(补做)结束后,期末统一录入成绩,并电话通知学生上网查询。 5.必需根据教务处安排,进行重修(补做)网络报名,否则将无法录入成绩。 周老师 13845127556 工程训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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