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实施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报编辑部实际情况,拟定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具体措施如下:
一、 组织机构
成立学报编辑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克
成 员:郝丽英 王 欣 刘文霞 张德福
二、 政务公开内容
(一)审稿程序公开
按照三级审稿责任制的要求,采用“双盲制”审稿。由责任编辑对来稿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再聘请院内外审稿专家对稿件进行审阅,对来稿提出采用、退修、退稿等意见,根据专家的意见再对稿件进行第三次审稿,以保证我院学术期刊的刊文质量。
(二)录退稿件公开
综合三次审稿的意见,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根据审稿意见及时发放录用、退修、退稿通知。对于不拟采用的稿件,明确说明不能采用的原因。
(三)经费管理公开
1、稿件的发表费匀统一上交学院财务处,由财务处代为管理并为作者开据收费凭证。
2、在学院领导和学院财务处的监督审批下,严格按照《出版作品文字报酬的规定》发放稿酬。
三、 政务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把握公开前、公开中、公开后三个环节。首先,广泛征求院内外作者、读者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后进行修订。然后对修订的意见进行公开,再听取广大教职工以及作者、读者的反馈,适时进行调整。
四、 政务公开的形式
(一)广泛征集教职工及院内外作者、读者的意见。
(二)实行信息公告发布。
学报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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