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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点击数:

教育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政务公开制度


 

作者:发研中心   发布时间:2008-5-9 14:01:58

    为更好地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确立教职工在本单位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重大决策公开。凡涉及本单位内机构和岗位设置、重大人事变动(包括干部使用、人员调动)、执行年度计划及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等重大事宜,要向全体职工公开,并接受监督。
    (二)财务情况公开。每半年向全体职工公开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
    (三)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等事项公开。
    (四)各项考核、奖惩、业绩奖金等事项标准、结果公开。
    (五)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公开。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二、政务公开程序
    (一)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二)采取各种形式征求职工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答复意见及时向全体职工反馈。
    (三)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三、政务公开形式
    召开职工大会通报。
    四、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车承军
    成员:曲宝成  蔺兵兵  张慧研  王守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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