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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6日    点击数:

审计处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作者:审计处   发布时间:2008-5-8 16:13:37

    为更好地接受监督,促进依法审计,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审计处政务公开制度》。
  一、政务公开原则
    政务公开坚持公开、真实、及时、监督的原则。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审计职责、审计项目、审计程序、审计规范、审计制度、审计纪律。
    (二)重大决策公开:凡涉及审计处机构和岗位设置、重大人事变动(包括干部使用、人员调动)、执行年度计划及领导班子任期目标等重大事宜,要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职称评聘、进修培训等事项公开。
    (四)各项考核、奖惩、业绩奖金等事项标准、结果公开。
    (五)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公开。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每周的例会。
    (二)审计处网页。
    (三)其他必要形式。
    四、政务公开程序
    (一)由处里开会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二)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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