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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推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2日    点击数:

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推校务公开制度的意见

黑高工委联字[2000]9号

 

各市、行署教委、市(地)教育工会,各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促进我省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五大指出:“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十五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发挥工会和职代会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实行校务公开,使广大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在充分了解的情况下,通过教代会等形式,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教职工是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主力军,通过校务公开,将学校的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稳定措施交给广大教职工讨论,既可以使方案、规划、措施更加完善、合理、科学;同时,又可以统一思想;激发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实行校务公开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遏制腐败的有效措施。将学校工作置于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监督制约机制,从而减少和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实行校务公开,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通过校务公开,增加学校工作透明度,加强学校领导干部与教职工之间的双向沟通,架起互相理解、信任、支持的桥梁,从而增强教职工的信任感、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等。

2、学校收费。包括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

3、财务收支。包括学校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政府划拨的城乡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社会捐资、学杂费、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学校房屋租赁收入以及资金支出情况等。

4、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计划、分数线、录取结果及收费标准等。

5、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投标、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算情况等。

6、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的实施,领导干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使用、公款出国(出境)、国内考察、招待费等。

7、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8、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职务聘任、奖惩、奖金分配、工资调整、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优、晋职晋级、民办教师转公办教师、教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政策依据、指标分配办法、名额、名单、审批程序等。

9、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学金评定、优秀学生保送上学、特困生学杂费的减免及困难补助等。

10、学校重大决策、有关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等。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1、教职工代表大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以通过教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教代会定期组织教职工评估学校领导班子德能勤绩并及时反馈意见。

3、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发布。

4、其他公开形式。通过会议纪要、通报、设立永久性公开橱窗和公开栏等发布应予公开的事项;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建立向民主党派和离退休教职工通报情况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座谈会,公开要求公布的事项及执行情况;普通中小学校要建立收费监督卡制度。

5、借助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行校务公开是学校党政工的共同责任,要建立党委(总支)领导,行政负责,纪检监察部门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加,工会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制。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省教育工会成立全省校务公开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工会。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党、政领导为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为副组长,组织、人事、监察、财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学校党委书记、校长负总责,主管副职分工负责,各业务部门具体承办,工会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教职工全员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行校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健康开展。

 

 

                             中共黑龙江省委高等院校工作委员会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

         中国教育工会黑龙江省委员会

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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