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总支政务公开制度
根据学院《关于实施部门政务公开的意见(讨论稿)》的精神,为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关党总支特制定以下几项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评优秀选先进方面;
2.发展党员方面;
3.机关党总支组织活动使用经费方面;
4.廉洁自律方面。
二、政务公开程序
1.严格按照学院党委要求,组织先优模以及各种代表评选活动。做到评选先优模的数量公开、投票公开、选出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2.各党支部民主推荐积极分子,民主投票选出重点发展对象,并将重点发展的名单向各个党支部通报,并按得票多少依次排队进行发展,做到公开透明。
3.机关组织文体活动,所需经费做到有计划,支出有明细有台帐,结余有通报(向总支委员通报)。特别是购买奖品时不得少于3人,做到物品公开、价格公开。
4.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总支委员和支部书记要带头廉洁自律,勤于政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政务公开形式
1.重大事项召开大会公布;
2.一般事项网上或通过其他媒体公布;
3.向各党支部传达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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