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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1日    点击数: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是党交给团组织的一项责无旁贷的任务,做好“推优”工作,对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 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院各团支部要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推优”工作。
    一、开展“推优”工作的意义
  “推优”工作即共青团组织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由于申请入党的学生绝大多数是团员,因此做好培养和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也是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需要,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团员整体素质的提高;有利于在发展党员时广泛征求意见保证发展质量;保证发展质量又有利于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推优”工作的任务
    1、加强团员队伍建设,增强团员的团员意识,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在团员及青年中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积极帮助、教育和引导那些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发挥团员作用、具有政治进步要求的团员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不断壮大青年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推优”工作的主要内容。
    2、重点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工作。团组织要热情关心提出入党申请的团员,按照党员标准培养和教育他们,帮助他们不断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纯洁入党动机,并积极协助直属党支部切实做好他们的培养与考察工作。
    3、在所在单位直属党支部的指导下,确保“推优”质量,严格“推优”程序,完成“推优”工作。
    4、认真了解党组织对“推优”对象的反馈意见,加强对“推优”对象的教育和帮助。
    三、“推优”工作的基本程序
    1、团支部经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确定培养对象,并将推荐对象的日常表现及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2、召开团支委扩大会(由团总支书记、团支部委员、本班学生党员、班委组成),由团支部书记宣布申请入党团员的名单,然后以团支部为单位根据申请入党团员在支部中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评议,汇总评议意见。
    3、团支部推荐工作结束后,团支部将结果报系团总支审核,经系团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院团委,院团委批准后,由系团总支向其所在单位直属党支部推荐,然后向团员公布推荐结果。
    4、推荐结果作为党组织听取群众意见、全面考察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党组织则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进行党员发展工作。
    5、推荐对象经党组织讨论后暂不够发展条件的,负责推荐的团组织要认真向党组织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可以继续推荐。
    6、“推优”工作是团支部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一般每学期进行一次,通常在每学期初开展具体工作。
    四、“推优”对象的条件
    1、考察“推优”对象的理想信念,在个人利益与党的、国家的、集体的利益发生矛盾时的关键时刻的表现。在关键时刻,最能看出一个人的理想、信念、政治觉悟、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
    2、考察“推优”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特别考察其对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的态度,能不能跟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
    3、通过社会实践、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公益劳动和献血中的表现,考察“推优”对象的组织观念、道德品质,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有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和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牺牲精神。
    4、全面的、历史地考察一个同学,不要只看一时一事,要有分析,要一分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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