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规范我校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格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方可申请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已经同校外指导单位签署就业协议。
2.校外指导单位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且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从事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条件。
二、基本程序
1.由学生本人按要求填写《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审核;
2.学生提供校外指导单位培养资格和指导教师资格的证明材料;
3.由教学单位与指导单位签署指导协议;
4.由学生本人与教学单位签署安全协议;
5.在毕业设计教学环节开始的第一周内,将上述材料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备案后,方可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
三、其它规定
1.校外指导单位应遵照《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进行指导,同时要选派专门人员负责指导和检查学生。学生返校时,应有校外指导人员的书面指导和鉴定意见;
2.各教学单位必须为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校内、外指导教师酬金分配比例由教学单位自行决定;
3.学生应同校内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按时汇报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
4.学生必须在答辩前10天内回到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成绩评定在学校进行;
5.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由学生本人和指导单位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到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本科生到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协议书
教务处
2009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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