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增设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学校将组织2011/2012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严格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7〕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和社会用人需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并整合学校教学资源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新专业。为了做好我校2011/2012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1.《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一式五份,其中至少三份为原件);
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一份);
3.新增专业调研报告(一份);
4.完整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提供校外专家意见等论证材料)(一份)。
二、申报程序:
1.各教学单位提交新增本科专业的论证及相关材料;
2.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听取各专业负责人答辩,确定申报新增专业名单;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推荐;
4.院长办公会审批;
5.报送省教育厅。
三、材料提交时间和地点
请各教学单位于2011年7月18日10:00前将本部门新增本科专业相关材料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教学办公楼721室),同时将电子版协同至吴彪,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彪 联系电话:0451-88028680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汇总表
附件3: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试行)
附件4:新增本科专业调研报告(格式)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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