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已临近结束,为及时安排落实好期末及暑假期间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1、各教学单位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重点对实验室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实验室用水用电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措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等污染物的处理办法、安全管理措施等进行检查和落实,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全体师生的责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切实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
2、各教学单位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尽快消除隐患。
3、学校将在放暑假前进行安全检查,时间另行安排,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4、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进入实验室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
(2)保持实验室整洁,实验室内不得堆放大桶试剂,禁止在实验室饲养动物;严禁在实验室留宿;禁止存放车辆等堵塞实验室消防通道,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按学校规定必须妥当放置,集中存放。
(4)对于无人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各教学单位要实施“封门”;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并要落实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实验室老师尤其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要有实验员值守,并不得擅自离开。
(5)实验人员在实验完成离开时负责关闭水源、电源、气源,锁好门窗,以防火灾、爆炸、溢水等事故的发生。饮水机、计算机等不得开机过夜;注意明火电炉、气体钢瓶、压力容器等设备的使用安全。
(6)各实验室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事情,门钥匙必须由专人专管,不得擅自外借他人使用。
教务处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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