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全体2023、2024级本科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 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教育综合育人价值,深入推进我校劳动教育实施,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自2023级学生起,面向本科生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该课程为1学分(共计32学时),其中理论部分为8学时,实践部分为24学时。理论部分采取线上自主修读方式,实践部分采用教师平台发布任务、学生自行报名选课方式,将课程的开展融入学生校园生活,以学时兑换学分。现将劳动教育实践部分(简称劳动实践)开课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对象 面向全体2023、2024级本科生(2023级已经修满24学时的学生不需要再参加)。 二、开课学期 原则上,学生应在第一至第六学期修满学时,兑换学分。如在规定学期内未修满学时,需在毕业资格审核前进行补做。 三、开课方式 采取线上发布任务方式,依托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劳动实践”模块进行过程管理。流程:指导教师平台发布劳动实践项目→学校审核→学生平台选择项目→学生参加项目→指导教师录入学时。 2023、2024级全体学生信息已经录入平台,学生可以登录平台查看已发布劳动实践项目,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兴趣进行报名。指导教师发布课程及学生选课等系统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四、开课项目 各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实践项目清单(见附件2)发布劳动实践项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其他劳动项目,发布项目的指导教师须在平台内详细填写劳动内容。 五、教学班及学时 教学班:按劳动项目所需人数组班。由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发布劳动项目、学时以及所需人数等信息,学生在平台选课(全校学生均可在平台选课)后,即组成此项目的教学班。 学时:1小时计1学时。 六、学时认定 劳动教育实践项目不单独设置学分,每个项目由指导教师根据发布的课时和学生参加的时间及表现综合评定,在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劳动实践”模块登记学时(累计24学时合格)。 注意:劳动教育课程是以学时兑换学分的形式开展,当劳动教育课程“理论部分”8学时和“实践部分”24学时考核均合格后,方能获得劳动教育课程的1学分。 七、其他 1.请2024级学生班长加入劳动教育信息班长微信群,便于信息交流。二维码如下:
2.建议使用360绿色浏览器登录系统,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教务处。 联系人:王亮 联系电话:0451-88028280 附件1:劳动实践平台操作说明(老师+学生) 附件2:劳动实践项目清单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
附件1:劳动实践平台操作说明(老师+学生).pdf 附件2:劳动实践项目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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