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14年全省高校师德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师函[2014]89号)精神,现将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和比例
全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要坚持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推荐比例为本单位专任教师数量的1%,
二、评选条件
全省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参照附件《黑龙江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三、评选要求
各院、系、部依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通过民主的程序进行本次推荐工作。各单位在2014年4月18日下班前,将《黑龙江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及黑龙江省高校师德先进个人先进事迹(2500字)等材料报到人事劳资处,人事劳资处汇总之后 由学校组织联评;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上报黑龙江省教育厅。
人事劳资处
二0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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