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8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进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工作。
1. 上报项目信息
此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立项,我校将在省级项目基础上进行推荐(省级项目立项结果见附件1),各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按原项目情况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2),各申报单位汇总项目信息表电子文档后,于9月20日前报送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 项目经费支持
为确保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顺利实施,按照平均1万/项的标准,省教育厅将分批投入专项经费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资助,学校根据立项的具体情况对项目经费适当增减并确定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
3. 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的实施应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黑工程院教字〔2012〕7号)文件精神执行,各教学单位要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制定以训练过程为主要考察点的项目评价方案;指导教师应对项目进行积极指导、实时跟踪,注重学生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新思维和创业实践方面的锻炼,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鼓励学生将创新训练成果应用到创业实践中,并以课题组方式持续开展项目研究和实施。
注:附件见9月18日办公协同教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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