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内含着两个基本的命题:其一,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必须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这是我们的事业取得胜利的思想保障和基本条件之一。其二,马克思主义要不断“中国化”,即要做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践的相结合工作,在这种结合中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或形成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必须发展。我们不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出自己的方针,所以才能取得胜利。”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要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求同识异法无疑会给我们提供一个明晰而富有学理意义的答案。
求同识异法是对事物的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概括反映。众所周知,共性和个性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本性,或者说,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谓共性是一切事物所共有的性质;所谓个性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性质。共性体现并决定着事物的普遍性质、基本性质;个性则体现或揭示了事物之间的差异性。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表现为: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大致包括着个性,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共性要以事物的个性为前提和基础;个性体现着共性并受共性的制约,没有共性则个性就只能是具有离散力和破坏力的孤立的、“死寂”的“点”,从而无法获得正常生存和发展的外在系统条件;共性和个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就在于求同识异法的形成。换言之,当人们根据共性和个性辩证关系原理去认识事物时,就形成了求同识异法。
求同识异法无疑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认识方法。它要求人们在认识事物时,既要把握事物的共性,又要认识事物的差异性。具体而言,求同识异法的根本功能,就在于要求人们在相同的事物中要看到其不同之处,在不同的事物中要看到其相同之处。由于每一事物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以我们在认识事物时,必须以求同识异法为基本的认识工具。
根据求同识异法,一方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具有科学社会主义所要求的共性,这些共性包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形式,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等等。可见,既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是所有具有科学社会主义性质国家的根本特性之一,那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必须坚定地以马克思主义为自己事业的根本指导思想,如果背离了这一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将会变色。另一方面,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还具有差异性或个性,而这种差异性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必须要因时因地而变,即要做到时代化、民族化。那么,如何理解不同社会主义国家间的差异性呢?这还需要从实践的现实性谈起。
“一切存在的基本形式是空间和时间。”实践的时空属性表明,作为人的社会物质活动,实践的发生和发展,必然要经历—定的时间,占有一定的空间,以时间和空间为自己的存在形式。时间的形式赋予了社会实践以变动性或在发展阶段上的差异性的特点;空间的形式则显示着社会实践的地域性或在空间上的差异性的特点。进一步而言,实践的空间形式意味着,现实的实践总是处在特定的空间范围之中的,即实践总是表现为一定的地域性或国别性的实践。这样,马克思主义要指导实践特别是指导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时,无疑是要指导存在于一定地域或国家之中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实践。但不同地域或国家的社会主义实践又各不相同,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产生于十九世纪的欧洲,而当把它运用于指导世界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自然需要有一个适应或结合不同国家的具体情况的民族化、国家化的过程。因此,根据实践所具有的特定空间性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应当而且必须中国化,即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基本观点同中国的具体实际、中国的传统文化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并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问题,使起源于欧洲的马克思主义变为扎根于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是任何坚定不移和始终一贯的革命策略的基本条件;为了找到这种策略,需要的只是把这一理论应用于本国的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正是由于看到了这种实践的空间差异性问题或社会主义国家间在革命和建设等方面所存在的种种不同,毛泽东提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主张。1938年,他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没有抽象的马克思主义,只有具体的马克思主义。所谓具体的马克思主义,就是通过民族形式的马克思主义,就是把马克思主义应用到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去,而不是抽象地应用它。……因此,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使之在其每一表现中带着中国的特性,即是说,按照中国的特点去应用它,成为全党亟待了解并亟须解决的问题。”这里所谓中国具体环境的具体斗争、中国的特性、中国的特点,实际上是指中国革命与其他国家革命实践的差异性问题。就是说,中国的革命实践有中国的特点,因而当中国共产党人运用马克思主义来指导中国革命实践时,自然需要中国化。
在求同识异法的视域中,我们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要防止出现两种错误:其一,只讲共性而忽视了个性或差异性,从而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进而僵化,这是一种窒息马克思主义的做法;其二,只讲个性或差异性而忽视了共性,从而在实践中出现背叛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做法。而无论哪种做法,都是错误的,不可接受的。
求同识异法使我们看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必然性,同样,根据求同识异法的方法论原理,我们在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必须要做两方面的工作:其一,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工作。所谓中国化,是指要将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诞生出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突出的是社会主义实践的个性或差异性。其二,用马克思主义“化中国”的工作。所谓“化中国”,是指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观点、方法等来指导中国的发展,使中国社会的现实发生积极可喜的变化,使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化中国”突出的是社会主义实践的共性或相同性。当然,“中国化”和“化中国”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正是在这种统一中,我们既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也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从而为我们事业的成功和中国梦的实现提供着制度和理论方面的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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