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校医院即日起开始受理2016年度第一次大学生门诊统筹门诊医疗费报销事宜。
一、报销人员范围:
已取得《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的在校学生(仅限门诊医疗费,住院费直接在住院医院报销)。
二、可报销门诊票据的时间范围:
2015年9月1日至今发生的正规门诊医疗费票据。
三、受理报销事宜时间:
2016年3月11、14、15、16日,
8:00—11:20,13:30—16:20。
3月11日: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数学系、人文与社会科学系;
3月14日:测绘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外语系、国际合作教育中心;
3月15日: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3月16日:机电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四、受理报销事宜地点:
校医院二楼医保科(206室)。
五、报销所需材料:
1、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卡);
2、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设银行银行卡号;
3、学号;
4、门诊诊疗手册(病历);
5、正规医疗门诊费票据(应含收费项目明细;如无明细,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收费项目详细信息的有效佐证材料)。
*注:1.报销时必须提供就诊详细信息,包括:所患疾病名称;检查项目单项名称及单价;药品名称、规格、单价;治疗项目名称、单价等信息。否则无法进行网上信息验证,不予报销。
2.2015级学生,待医保证(卡)发放后,再受理报销事宜。
3.优先受理班级集体递交的报销材料。
联系人:侯老师 曹老师
也可加QQ群:120525512(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医保报销群)查看群文件及公告了解报销详情,。
学生工作部
校医院
201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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