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黑龙江省省属高校、厅直属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教财【2012】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积压物资处置管理办法》正式更名为《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内容进行全面修改,现将本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发布,希望全校教职人员对本办法的修订内容积极提出意见,我们将对意见进行合理化分析,酌情采纳,望通过大家的努力,集思广益,使得我校资产管理工作精细化、合理化管理更进一步。
本办法在本消息发布附件中下载,征求意见信息可以通过文字形式以协同的方式传至马然处,本办法征求意见为期一周。
资产设备管理处
2015-5-28
《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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