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紧围绕“三项试点”建设和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等中心任务,凝心聚力、求实创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深化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现就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案例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内容
以创先争优活动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为主题,反映各二级党组织从实际出发、做好部署推进落实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新探索、新实践、新成效,突出基层党组织的特色工作。
1、各级党组织部署动员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和“创业、创新、创优”活动的成功经验做法和工作案例。
2、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包括围绕“三项试点”建设和本单位中心任务,基层党组织党员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效方面的工作案例。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党务公开、改进党组织活动方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强化党员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案例。
二、编写要求
1、每个案例应包括背景、典型案例、主要做法(成效)、思考与启示等部分。
2、案例要体现真实性,原汁原味地还原典型事件的具体情节和发生发展过程,做到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杜绝虚构和夸大;要体现典型性,揭示带有规律性的问题,具有推广或借鉴意义;要体现探索性,以问题为导向,再现开展工作中的矛盾、冲突、曲折和解决办法。
3、案例要采用记叙性语言加以描述,切忌把案例写成经验交流材料或一般性工作总结。
4、案例正文字数控制在5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附带有关数据、图表、图片及音像资料等。
三、案例评审
1、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10月20日以前申报提交不少于1个案例。
2、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进行联评。最终评出一等奖5个左右,二等奖10个左右,三等奖5个左右。
四、奖励办法
1、对获奖的案例从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中给与奖励。
2、经费使用按照党费使用和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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