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上课管理的规定
为了维护正常的课堂秩序,确保我院学生课堂出勤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现对学生上课管理作如下规定。
1、 课前由班长或学习委员将请假学生批假手续上交任课教师。
2、 任课教师视出勤情况,进行随机课堂考勤,考勤如遇有三次及其以上无故旷课者或累计5次迟到、早退者,取消该学生该门课程的平时成绩。
3、 年级辅导员要关注学生上课出勤情况,遇有上课随意旷课的学生,要及时谈话,加强教育。
4、 对旷课学生,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 本规定对我院各年级学生均适用。自2013年3月10日起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