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政务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接受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监督,依法保障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确立其在改革、发展、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保障广大考生和毕业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推进招生就业阳关工程的进一步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招生就业政策公开:凡属招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及时向考生、毕业生及工作人员公开,积极接受其监督。
(二)招生录取分数和进程公开:随着工作的进行随时公布录取结果,解答考生和家长提出的相关问题。
(三)就业岗位及签约情况公开。
(四)各项考核、奖惩、业绩奖金等事项标准、结果公开。
(五)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公开、部门经费使用公开。
(六)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
二、政务公开程序
(一)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开会研究,确定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
(二)采取各种形式征求职工及学生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及答复意见及时反馈。
(三)政务公开工作结束后,办公室要及时对有关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做到档案完备、资料齐全、便于查阅。
三、政务公开形式
根据政务公开的内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网上公布
(二)工作会议随时通报
招生就业处
2006年9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