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 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对象
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共有29个名额
三、评选标准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3.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考试课、考查课无不及格现象;学习成绩(文化课成绩)不低于年级专业排名前20%。
4.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
6.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应予优先考虑。
综上,在学生获得评分相同情况下,按照以下条件优先顺序考虑:
1.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2.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
3.学习成绩年级专业排名。
四、名额分配
我院共有省级“三好学生”名额29人,按各年级人数比例分配如下:
2020级 11人
2021级 9人
2022级 9人
五、申请与评审程序
1、测绘工程学院成立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具体负责我院2023年度省级“三好学生”的评审工作,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审定。
评审工作组:
组 长:巴 勇 杨泽运
成 员:王 强 侯建国 吴青松 肖 辉 丁 丽
郑 伟 李博文 各年级学生代表(总数为奇数)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省“三好学生”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根据方案规定向学院评审工作组提交成绩单、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3、评审工作组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依据评分标准对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并拟定省级“三好学生”初步人选。
4、评审工作组进行联评,等额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5、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审定。
6、学院将评审结果公示 5 个工作日,如无异议,11月7日将评审结果编制成《测绘工程学院2023年省级“三好学生”明细》后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测绘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