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档案馆在校逸夫图书馆二楼会议室,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档案条例》。
《黑龙江省档案条例》已于2024年10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为该条例的第五次修正,标志着我省档案工作法治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对于推动黑龙江省档案事业创新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从档案工作的领导体制和保障机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安全风险防范、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全面修订,共9章61条。
会上,馆长于莎莎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了逐条分析和细致的解读。与会馆员立足工作实际,以《条例》为指导,围绕档案管理与服务、档案信息化建设、校史研究等工作进行了思考和交流,进一步明确了2025年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会议要求,档案馆要把学习领会《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档案条例>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加大学习贯彻实施力度。一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档案工作“三个走向”、“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聚焦新形势下高校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发展、新要求,做好新一年的档案工作规划;二要对标对表新修订的《条例》,立足学校档案工作实际和档案资源特点,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加强档案编研;三要积极推进学校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四要加强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完善档案管理应急处置预案,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五要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推动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