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广大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及学校设备的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防范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第一条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工程训练中心实践教学安全事故,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灾害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 目的
第二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本中心各类突发事件,有效整合信息资源,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进一步提高有效应对影响实训实验室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使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改革顺利进行。
三 工作原则
第三条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泰山。
第四条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中心安全隐患、消防、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五条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 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四 工作目标
第七条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第八条 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第九条 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中心秩序。
五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机构设置
1.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鲍 宇
副组长:朱昱晨
组 员:王爱珍郝鹏孙建华田军周英鸿张毅
2.成立安全巡查小组
组长:王爱珍
成员:郝鹏孙建华田军周英鸿张毅
第十一条 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 领导小组对中心发生安全事故,负责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对突发安全事故进行处理、监控、报告等。
2.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通知精神,按要求布置中心的安全工作。
3. 加强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师生的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4. 督促各部负责人、教师对教师、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大家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 建立健全安全岗位责任制。
6. 督促和指导各部门安全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
7. 依照中心安全制度,对违章违纪事件的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处罚。
8. 对教师、值班人员擅自离岗,对工作失职酿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责任人,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予以处置。
9. 中心将教师是否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纳入对教师工作的考核中。教师未履行教育、防范义务的,在年终考核中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处理。
10. 违反中心纪律,对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学生,中心应根据其认知能力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告知学生所在院、系。
第十二条各部门(教研室)负责人为该部门(教研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各实训室负责人为该实训室的安全管理责任人。
六 工作预案
第十三条 机械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按技术性能要求正确使用机械设备,随时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失效。
(二)按操作规程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三)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四)按时进行保养,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停止其使用。
2. 应急预案
(一)对于一些微小伤,各训练区配备应急医药箱,各训练区的安全负责人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二)若伤势较重,在施行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校医院或外界医院急救电话(120),及时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第十四条 火灾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使用明火作业需要进行用火审批。
(二)对各实训区域、仓库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三)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四)严禁室内吸烟。
(五)各训练区域配备消防灭火器。
2. 应急预案
(一)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并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报告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三)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应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疏散顺序:着火层人员——着火层楼上人员——着火层楼下人员。
(四)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五)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尽快恢复中心的正常秩序,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
(六)情形严重的,由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及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用电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组织对学生及老师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等,配置安装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
(三)学生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四)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电器。
(五)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定期检测中心实训、实验室触电保护器是否正常工作。
2. 应急预案
(一)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二)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三)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四)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五)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六条中毒、中暑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焊接训练室做好通风排风工作,防止焊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中毒.
(二)现场严禁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三)锻造车间是高温环境,在暑伏天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象发生。
2. 应急预案
(一)对中毒、中暑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二)及时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三)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空气压缩机设在指定的安全位置,远离实训、实习训练区。
(二)焊接作业点与可燃性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三)气体通路发生堵塞故障。
(四)减压筏老化或损坏。
(五)仓库管理人员编制一份库存危险品物品清单,该清单应注明危险品的来源、性质、数量、储存要求等内容,并将这份清单提供给主管领导和应急救援小组。
(六)仓库管理人员及安全巡查小组成员不定期地对配备的应急救援设备及报警通讯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及日常检查,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2. 应急预案
(一)实践教学场所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由中心安全应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与协调,通知有关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护工作,并通知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二)当现场有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能满足应急行动要求时,及时向有关部门(如120、110、119等)报告请求支援。
(三)事故发生时,必须保护现场,对危险地区周边进行警戒封闭,急救伤员和保护财产。如若发生特殊险情时,应急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 实训、实验课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教师要求准时到岗,认真到位,随时注意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
(二)学生在教学区,不得在走廊内打闹,不得撞击玻璃栏板或攀爬走廊护拦,以免发生坠楼事故。
(三)严格禁止学生攀爬实训、实验室窗台。
(四)要求学生在实训、实验室上课或打扫卫生时避免碰撞桌椅及设备。
(五)定期检查实训、实验室内各种设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应急预案
(一)遇有发生安全伤害事故,伤情严重的立即送往校医务室诊治。
(二)一旦发生学生安全伤害事故,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第十九条楼道、楼梯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教育学生树立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声慢行、靠右走的良好惯。教育学生不开导致同学心理紧张的玩笑,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向学生强调提出在楼道、楼梯实行右行, 不得拥挤,不推人,不猛跑,不恶意堵道等具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定期对楼道、楼梯的照明进行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中心上课期间各层楼道门必须全部开放,以保证楼道、楼梯的通行。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当,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
(四)严禁在中心楼道、楼梯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楼道、楼梯的通行。
2. 应急预案。
(一)一旦发生楼道、楼梯拥挤伤亡事故,依就近原则疏散。
(二)各楼层教师负责进行疏导、保护、管理顺序出入楼门。
(三)一旦发生楼道、楼梯拥挤伤亡事故,立即向中心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十条 防盗安全预案
1. 防范预案。
(一)加强防范意识,强化值班制度。做到昼夜有人值班,每天进行多次不定时巡视,及时检查门、窗、防盗门的关闭和牢固。
(二)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随手关门、关窗,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办公桌内不得放置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尽量避免个人与集体财物遗失。
(三)每次使用实训、实验室要进行登记,教学结束后要进行设备的检查、清点,确保设备完好无缺。
(四)每天值班员定时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处理。
(五)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无故不得进入中心。不明身份人员严禁进入中心。切实确保中心教学秩序安全稳定。
(六)中心所有师生员工都要对中心的安全防盗高度重视,一旦发现盗窃和可疑人员要主动及时报警,并迅速向值班老师、学校值班领导或校领导汇报,做到尽快处理和调查。
(七)制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出入时违章携带除私人物品外的其它物品。
2. 应急预案。
(一)遇有盗窃事故发生时,中心工作人员首先拨打学校保卫部门电话和报警电话,并与中心保安员一起设法迅速控制各楼梯门口和中心大楼一层各外围门,将罪犯控制在中心内部等待保卫人员到来。
(二)一旦发现盗窃事故,在保护现场的同时按处置流程及时向中心领导及学校保卫部门汇报。
七 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基本流程
第二十一条 流程
八 其它规定
第二十二条 后期处置
事故处理完成后,安全应急工作小组写出报告:事故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人员伤亡、损失大小情况、事故直接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奖罚人员名单等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在存档备案。并立即进行实践教学场所的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必要设备设施的抢修、人员情绪的安抚及抢险过程应急抢救能力评估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第二十三条 培训与演练
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培训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关抢救知识辅导、有奖知识问答、灭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教师职工、学生有自我保护意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
各训练区安全负责人应在每个学期不少于2次对训练区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维护。定期更换灭火器,日常维护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挡物,保持消防器材应急使用及安全通道畅通。
第二十四条 应急组织纪律与奖惩
1.应急组织纪律
(一)应急组织机构的全体成员,应树立“接到事故报告就是命令”的观点。
(二)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三)在处置安全应急过程中,应当勇敢,科学、冷静(而不能盲目、蛮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质或有其它潜在危险时,必须有防范措施或请专业队伍进行抢险工作。
(四)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听从指挥。
2.奖励
(一)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勇敢、机智、成绩突出人员应给予表扬或奖励。
(二)在抢险救灾中,受到伤害的员工,按照学校有关条例处理。
3.处罚
(一)对于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无故不到位或迟到及临阵逃脱者,将给予处罚行政处分。
(二)在安全应急处理过程中,不服命令的,将给予处罚。
(工程训练中心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