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程院党发〔2022〕49号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黑龙江省高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发挥联谊交友优良传统,广交深交党外朋友,推动党外代表人士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知情明政、建言献策,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助力龙江经济社会和学校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 坚持平等相待,以诚相见,发扬民主;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尊重彼此差异;确立正确的交友观,提高政治站位,坚守政治原则,为党结交一批肝胆相照的挚友诤友。
第四条 参加联谊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名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由宣传统战部提供,由校党委研究确定。二级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名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由二级学院研究确定,报宣传统战部备案。
第五条 联谊交友的对象包括我校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重点是: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省、市政府参事等;担任民主党派省委委员及以上职务的党外代表人士;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的主委、副主委及委员;副处级或副高职以上的党外代表人士;高层次人才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华侨、归侨、侨眷及留学归国人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党外中青年骨干;其他需要联谊交友的党外人士。
第六条 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原则上每名参加联谊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与自己的联系对象联系一次。
第七条联谊交友的主要方式为谈心交流和走访慰问。参加联谊交友的党员领导干部应积极主动与自己的联系对象进行谈心交心。可以通过面对面约谈交流、多种形式的座谈会、电话或微信交流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的沟通联系。要定期走访慰问自己所联系的党外代表人士,尤其在联系对象思想上有波动、生活上有困难的时候应主动慰问、真诚帮助。对联系对象邀请参加的活动,尽可能支持和参加。
第八条 通过联谊交友,听取联系对象对学校建设、发展和改革重大事项看法和建议,以及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动态,注重思想引导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针对其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交换看法,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 落实“双走访”制度。宣传统战部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单位和本人,二级学院定期走访党外代表人士所在系(室)和本人,准确了解掌握其政治表现、思想动态、履职效果、廉洁自律等情况。
第十条 加强信息反馈。党员领导干部要及时将自己的联系对象反映的问题进行反馈,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党委报告,高度重视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形成问题台账。
第十一条 落实“双报告”制度。党外代表人士向所在单位及宣传统战部报告履职成效及其他有关重要事项,宣传统战部向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报告有关重要情况。
第十二条 宣传统战部及时掌握联谊交友对象变更情况,对联谊交友名单进行动态更新并报省委教育工委统战部备案。
第十三条 建立联谊交友考核制度。将党员领导干部联谊交友成效列入学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议题,列入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总结、个人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中共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校院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试行)》(黑工程院党发〔2021〕5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情况表
2.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记录表
3.走访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