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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交产学合作佐证材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9日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系、部):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收集整理佐证材料工作方案》要求,对于2014年报中所报的产学单位合作,需要上交产学合作协议的佐证材料,并与年报中数据一一对应。

请各二级学院对本院(系、部)对产学合作协议进行梳理和核对(产学合作办公室对于此项工作已于上学期作过布置,具体见2014年11月28日协同),对于目前仍未在学校产学合作办公室备案或已经备案但协议已经过期的协议(具体情况请见附件),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进行重签或制定补充条款,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上交材料:2014年报中产学合作单位协议复印件一套

上交时间:56日下班前

地点:产学合作办公室(新主楼B区911室)

联系人:徐建成

电话:8819

 

附件:《产学合作协议一览表》(201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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