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工作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按照学院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总体要求,开展好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宗旨
进一步明确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责、方式及工作范围,充分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的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成立教学督导组
根据学院关于成立二级督导组的有关要求,成立机电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客观公正、身体健康的教育教学专家组成。聘期为一年,由院长直接聘任。
三、职责及工作范围
教学督导组面向全学院,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督促,对教师的教学方法提供帮助、指导。
(一)具体任务
1.全面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教学工作状态,执行学校的教学督导制度和工作流程,坚持“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了解本学期的课程安排情况,制定本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听课计划。
3.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学院范围内随机听课,了解课堂教学及实验教学情况,及时向被听课教师提出指导性意见。
4.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周听课时数2-4学时,并要详细填写听课记录卡。针对听课情况对每位教师的教学效果做出详细的评价。
5.督导组的听课要贯穿在每学期的各个阶段,听课要覆盖本学期所有的授课教师,不能搞集中检查。
6.督导组对教师听课主要侧重于教学目的、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基本功、教书育人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检查。
7.督导组成员必须在学期末的前一周对每名任课教师(包括实验教师)完成听课任务,并完成对全部被听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
8.在学期末进行督导工作总结,并对督导听课情况和全部被听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进行汇总。
9.协助学院组织做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10.协助学院领导检查毕业设计和考试工作。
11.及时向学院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给予表扬获组织观摩教学。
12.不定期组织召开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二)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评选和审核工作。
(三)参与有关教学质量的评估与评价工作。
(四)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五)重点坚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帮助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尽快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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