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首要前提和基本保障。为进一步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根据学校印发的《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工作处于9月初对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资格认定和建档工作,并对其他年级学生进行了等级确认及调整工作。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客观、公正,学生工作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文件精神,并对本次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从而保证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院、系、中心在学生工作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各基层单位综合评定、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的程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资格认定和等级确认。截止目前,认定工作已经圆满结束。我校共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258名。其中,已认定等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998名,包括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2217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42.1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205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22.92%;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576人,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数的10.95%。
此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我校2011-2012学年的各项资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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