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
哈尔滨市驻哈高校大学生于2013年9月份大学时由所在院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2013年度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10元,其中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280元;低保家庭或重度残疾大学生个人缴费由政府和所在院校全额补助。
应届大学生毕业后,正式就业前的两年待业期内仍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按原缴费标准办理续保手续。
●温馨提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前,先确认是否己参加政府其他形式医疗保险,请勿重复参保。
二、医疗保险待遇期限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为2013年9月1日至20I4年8月31日。
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
(一)支付范围:参保大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待遇。
(二)支付标准:参保大学生一个待遇年度内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发生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1万元。
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医院级别
|
住院起付标准 (元)
|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大学生
|
低保重残
大学生
|
大学生
|
低保重残
大学生
|
三级
|
400
|
400
|
70%
|
70%
|
二级
|
300
|
300
|
一级
|
200
|
0
|
75%
|
社区
|
150
|
0
|
80%
|
乡镇卫生院
|
150
|
O
|
1、在哈医大一院、医大二院、医大四院和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就医,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相应降低三个百分点。
2.一个待遇期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多次住院的执行第2次住院起付
标准。
3.精神疾病患者在专科医院住院,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85%。
4.异地转诊和非定点急诊住院,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相应提高20%。
5、参保居民连续缴费三年以上的,自第三年起,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比例在原基础上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特殊疾病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特殊疾病病种
|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
三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恶性肿瘤放化疗、免疫治疗
|
80%
|
80%
|
血液透析
|
血液透析滤过
|
70%
|
恶性肿瘤放疗
|
70%
|
--
|
血友病
|
再生障碍性贫血
|
系统性红斑狼疮
|
腹膜透析
|
27.5元/袋
|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门诊治疗实行定额管理,术后2年以内和2年以上的,每个待遇期内统筹基金分别支付6.3万元和4.9万元。
普通门诊医疗的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大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管理由其所在高校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要求自行确定。
四、就医管理规定
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转诊医疗及就医实行医疗保险卡管理。
(一)定点医院就医
1.住院就医:参保大学生须持本人医保卡到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刷卡办理住院就医手续,诊疗结束后按规定结算医疗费用。
2.特殊疾病门诊医疗:参保大学生患特殊疾病须进行门诊治疗的,首先持本人医保卡到特殊疾病门诊的定点医院(见附件I)进行申请,申请后携带医院出具的《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医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疾病诊断证明、完整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公章)、相关辅助检查、检验(其中恶性肿瘤审批还需提供病理报告单(加盖医院公章),血液(腹膜)透析需提供相关化验单)、四张一寸照片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申领《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然后携带医保卡及《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证》;到选定的医院进行门诊治疗,诊疗结束后按规定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3.普通疾病门诊医疗:大学生持医保卡,到所在院校指定的普通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就医,诊疗结束后按规定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一)异地就医
1.异地转诊规定
参保大学生因病情需要转往省外医院治疗的,首先到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院( 见附件3) 确定病情并由其网上提交转诊申请后,携带定点医院出具的《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和医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道里区友谊路425号。1315 室),经审批后方可到指定的转往医院住院就医,诊疗结束后持相关材料(详见本规定第3条) 到医保中心申办报销事宜。
2.异地急诊规定
参保大学生在外地(不含境外) 探亲、旅游期间或本市非定点医院急诊 (见附件2)抢救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急诊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因放寒暑假、实习等原因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实习地发生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诊疗结束后可持相关材料(详见本规定第3条)到医保中心按规定给予报销。
●温磐提示:发生急诊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备案方式有电话备案:0451--87383555、12333;网址备案:www.hrblss.gov.cn;窗口备案:道里区友谊路423号居民医保窗口。
3.申请报销所需材料(急诊、转诊)
医疗费结算票据原件、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公
章) 、医保卡,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及开户(卡)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异地转诊的患者还需提供《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异地转诊申请表》。
●温磐提示:为确保大学生及时享受医保待遇,请认真阅读以下须知:
(1)首次参保的大学生应及时在办理参保的院校领取医保卡。因医保卡
未及时发放到新参保大学生手中,并急需住院就医的,请到社保卡服务大厅补办医保卡 (道里区康安路137号,咨询电话:0451-87597177 87597199 转125或126)。
(2)如大学生医保卡信息有误,请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
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友谊路423号)信息修改。
(3)发生医保卡丢失、损毁或本人与医保卡上照片差异较大等情况,请
到社保卡服务大厅补办。
(4)医保卡密码请在我市城镇居民定点医院设置或修改;如果忘记密码
的,本人或代办人可持身份证和医保卡原件到就读院校所在区的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进行查询(见附件 4)。
附件1: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名单
肿瘤放疗定点医院名单: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11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总队医院。
肿瘤化疗、免疫治疗定点医院名单: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医院南岗分院、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11医院、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哈尔滨市中医院、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黑龙江省电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道外分院、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总队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医院、哈尔滨汽轮机厂医院、哈尔滨电机厂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道里区人民医院、道外区人民医院、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呼兰区中医医院。
血液透析定点医院名单: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南岗分院、黑龙江省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211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哈尔滨市红十字医院、哈尔滨二四二医院、哈尔滨市中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黑龙江总队医院、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总医院、黑龙江三精肾脏病专科医院、黑龙江省医院道外分院、哈尔滨汽轮机厂医院、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医院、哈尔滨星光医院、黑龙江省电力医院、哈尔滨市电机厂医院、黑龙江长江肾病专科医院、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医院、哈尔滨市呼兰区中医医院。
腹膜透析定点医院名单:哈尔滨市第一医院、黑龙江省中医医院、阿城区人民医院。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点医院名单: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哈医大四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
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点药店名单: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中央
大药房、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奋斗分店、哈药集团医药商厦、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太平桥分店、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利民分店、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动力分店、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平房医药商场、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松北分店、人民同泰医疗连锁店阿城分店、哈尔滨市人民同泰医药连锁店朝霞分店。
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哈医大二院(限系统性红斑狼疮病)。
附件2:急诊抢救病种
I呼吸系统疾病:急性肺炎或急性间质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急性恶化、张力性气胸、急性哮喘、支气管扩张伴大咯血、肺癌伴大咯血或呼吸困难、肺栓塞。
Ⅱ循环系统疾病:急性左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阵发性室上速、急性房颤及反复发作房颤、心房扑动、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室性心动过速、尖端扭转型室速、心室颤动、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塞、高血压危象。
Ⅲ消化系统疾病:消化道出血(呕血、便血、血便或黑便)、急性阑尾炎、急性胰腺炎、急性腹膜炎、胃十二指肠溃疡急性穿孔、急性肠梗阻、胆囊或胆管穿孔、嵌顿性疝或绞窄性疝、直肠脱垂。
Ⅳ代谢疾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低血糖昏迷、高渗性非酮症性昏迷:
V神经系统疾病:脑出血或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大面积脑梗塞或脑干梗塞、癫痫(大发作、持续状态)、颅内占位性病变伴发脑疝。
Ⅵ泌尿系疾病:急性肾功能衰竭、急性尿潴留。
Ⅶ患者生命体征出现危、重、急现象,需急诊抢救治疗的疾病。
附件3:具有异地转诊资格医院名单
哈医大一院、哈医大二院、省肿瘤医院、哈医大四院、黑龙江省医院、哈尔滨市第一医院、哈尔滨市传染病医院(限传染病)、哈尔滨市胸科医院(限结核病)、哈尔滨市二四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一一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
附件4:各区医保中心地址
市医保中心 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87383555
道里区医保中心 道里区抚顺街98号 84522722
道外区医保中心 道外区南康街54号 88307618
南岗区医保中心 南岗区海城街140号 86239212
香坊区医保中心 香坊区农林三道街12号 82119114
平房区医保中心 平房区新成里街副2号 86506936
松北区医保中心 松北区松北一路53号 88107370
呼兰区医保中心 呼兰区公园路145号 57337701
阿城区医保中心 阿城区牌路大街197号 537254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