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级文件精神,以稳定安全的高校校园秩序迎接哈尔滨市创城工作。各院系要落实学生工作例会要求,在放假前专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部署安全工作,对全体同学进行安全教育。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创城工作的要求,深入学生寝室做好安全及卫生检查。
二、各院系师生不得组织、参与学生集体出游。
三、严格执行假期请销假制度,做好学生回家与住校登记工作。
四、放假期间,因事留校的学生要集中住宿、集中管理,严格遵守舍务中心假期管理规定。提醒假期回家同学注意人身、财产及交通安全。
五、加强期末和寒假学生工作值班值宿,学生工作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六、掌握学生动态,做到突发事件第一时间上报,不迟报、瞒报、漏报。
学生处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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