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学生党员自觉按照党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者和合格接班人,依据《党章》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我学院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考核制度如下:
一、考核办法:
1、学生党员考核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全面的原则进行。
2、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业务学习、行为规范、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
本制度规定的考核内容分7个项目,总分为100分。
3、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学院在党总支部的领导下,对每位学生党员的表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分党员自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支部评议四个层次进行;考核应对各项目给出具体分数,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该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二、考核内容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提高理论修养,增强自身党性。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学习态度端正,并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共同进步,积极营造本宿舍、本班级的良好学习风气。
3、组织观念强,服从党组织的各项安排,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按时交纳党费。
4、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院、班级集体的关系。
5、密切联系群众,主动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工作;从学习、生活、思想等各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主动做好党支部所交给的各项工作。
6、工作主动,责任心强,富有创新精神;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自觉提高工作水平,有独立承担工作的能力。
7、内外的活动中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在校园文明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宿舍氛围。学生党员应带领本宿舍同学搞好宿舍卫生,所在宿舍各项检查中成绩经常出现“差”的,该党员此项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8、法制观念,纪律性强,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纪,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
9、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党组织反馈群众中的热点问题及各种思想状况,为学院学生工作或班级工作提供信息、调查研究、出谋划策。
10、严于律己,模范遵守《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学生手册》,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综合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小组。小组由党支部书记、学生代表组成。
2、学生党员对考核制度7条具体目标的要求,在自评的基础上填写“学生党员考核表”,对每个考核项目要给出具体的自评分数。
3、在学生党员互相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书记给本支部每个学生党员做出鉴定意见及考核分数;同时,在班级同学中采用座谈会、调查表等形式对学生党员综合表现征求意见。
4、对党员自评、互评、支部评定和群众评议的分数进行加权平均,得出该党员的最后得分。
5、学院党支部对最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
四、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其中85(含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学生党员的考评结果公布、存档,作为党员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优秀的党员给予公开表彰。
3、对在党员考核中成绩为不合格的的正式党员要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应劝其退党。对考核不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延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五、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学习成绩(15分)
参考依据:分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做出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结果”
评分标准:
荣获特等奖学金15分荣获一等奖学金13分
荣获二等奖学金11分各科成绩及格9分
有不及格科目-5分/门
2、思想汇报(10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每学期上交党支部的思想汇报篇数及其质量
评分标准:
1)每季度上交一篇或一篇以上,且反映的思想觉悟及政治理论水平突出10分
2)每季度上交一篇,且个人思想鲜明、观点新颖并能表达个人真情实感8分
3)每季度上交一篇,且书写工整、态度端正6分
4)每季度未能上交一篇、字迹潦草、态度不端正-5分
3、支部组织生活情况(15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在每学期内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组织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评分标准:
1)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出席情况(5分):
a.全到者得5分;迟到、早退、会前请假一次扣1分,两次扣2分,三次以上扣5分;
b.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两次和两次以上扣5分。
2)支部和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表现情况(10分):
a.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非常活跃,积极主动,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10分)
b.在支部和小组讨论和学习中表现活跃,并有大量可行性建议(8分)
c.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一般,并有较多可行性建议(5分)
d.在组织生活中很少发言(0分)
e.在组织生活中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3分)
4、支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20分):
参考依据:学生党员每学期内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及日常工作中的具体表现
评分标准:
1)能够准时到场、表现积极主动、任劳任怨、能创造性的完成各项任务(80-100分)
2)能够准时到场、表现比较积极主动、能较好的完成各项任务(60-80分(不含80))
3)无故迟到、早退,作风懒散、表现不积极,有怨言、影响他人情绪,不能按质按量完成自己的任务(60分以下)
评分程序:
1)党支部和各党小组对党员在一学期内中的具体表现作出详细记录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材料。
2)学期末召开党支部支委会,全体支委根据平时记录及观察对每一名党员进行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基础上,平均分为党员的得分。
3)根据上述得分,80分以上为优,折合为本项最后得分20分;70-80分为良,折合为本项最后得分16分;60-70分为中,折合为本项最后得分12分;60分以下为差,折合为本项最后得分5分
5、综合测评(15分)
参考依据:各班级每学期上交的“班级综合积分表”;
评分标准:
1)综合测评名次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前1/5名(含1/5)15分
2)综合测评名次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1/5-1/2名(含1/2)12分
3)综合测评名次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1/2-4/5名(含4/5)0分
4)综合测评名次位居所在班级人数的后1/5名(-10分)
6、民意支持率(15分)
参考依据:每学期党支部针对党员进行的学院性民意调查结果
评分标准:
a)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100分
b)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80%-100%(不含100%)12分
c)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为60%-80%(不含80%)2分
d)党员在其所在班级内的支持率低于60%-2分
7、所获奖励(10分)
参考依据:所获荣誉证书
评分标准:
荣获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10分
荣获市级奖励8分
荣获校级奖励6分
荣获学院级奖励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