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之六: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作者:方涛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研究基地)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规定。全会公报指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必须坚持不懈把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挥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用,强调“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是一剂良药,是对同志、对自己的真正爱护”,要“大胆使用,经常使用,使之越用越灵、越用越有效”。那么,如何才能发挥好这一武器的作用呢?结合全会精神,联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相关论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路径。
一、发扬整风精神
整风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整风运动的实践中形成的,有着丰富的内涵,其内涵包括:实事求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调查研究等。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严肃党内生活、锻炼党性的必然要求。为什么要以整风精神来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这是考虑到当前党内作风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考虑到近年来党内生活中批评和自我批评氛围不够浓的现状,特别是‘四风’问题都是顽症,要真正解决问题,就要有抛开面子、揭短亮丑的勇气,有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
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发扬整风精神,就是讲党性、讲政治、讲原则,不能持有偏见,也不能心有余悸,而要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抛开面子、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敢于交锋,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坚决反对党内生活中的自我主义、好人主义,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分清是非、辨别真假,切忌从个人恩怨、得失、利害、亲疏出发看事待人,敢于指名道姓讲问题、提意见、论危害,敢于亮短揭丑,要有一点“辣味”,让每个党员干部都能红红脸、出出汗。要从小做起,防患于未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些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几乎都谈到班子内部监督不够,说没人提醒我,如果当年有人咬咬耳朵,也不至于犯这么大的罪。小问题没人提醒,大问题无人批评,以致酿成大错,正所谓“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啊!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二、开好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制度,也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载体。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怎么样,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民主生活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民主生活会,用4个半天时间参加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这在党的历史上可谓开创之举。他强调,民主生活会,就是要有真正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 “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打消自我批评怕丢面子、批评上级怕穿小鞋、批评同级怕伤和气、批评下级怕丢选票等顾虑,既深刻剖析和检查自己,又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既红红脸、出出汗,又明确整改方向。无论批评还是自我批评,都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对批评意见,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决不能用“批评”抵制批评,搞无原则的纷争。
三、领导要带头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领导带头。如果领导不带头,就不可能真正动起来。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各级领导要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并且身体力行。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领导的自我批评,会对下级干部产生示范带头作用,会带动下级干部进行自我批评。
2013年6月22日至25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批评和自我批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央政治局内部,要倡导开展积极的善意的实事求是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大家坦诚相待、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总结经验教训,交流思想认识,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做好工作的目的。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有天下为公的宽阔胸襟,摒弃任何私心杂念,把为全中国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唯一的追求,为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中央政治局的行动,在全党引起强烈反响,为全党树立了榜样。习近平总书记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自觉把自己以一个普通党员身份摆进去,带头学习理论,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又满腔热情欢迎批评包括尖锐批评。正是有中央政治局的同志,以及各级领导的带头行动,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开展起来,并成为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独特风景,这也是近年来党内生活中少有的现象,赢得了党内外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四、要触及灵魂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性锻炼的有力武器,不能只注意小的方法,而忽视大的方面,特别是要触及思想层面的问题,触及到灵魂深处。毛泽东曾经说过,“批评的主要任务,是指出政治上的错误和组织上的错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并发展了这一重要思想。针对党内批评对问题触及不到、触及不深,强调要深挖根源、触动灵魂,让党员干部思想灵魂受到震撼洗礼。深入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清洗思想和行为上的灰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做到触及灵魂和促进团结相统一,这个“统一”要侧重于“触及灵魂”。自我批评要“既从工作中找差距,又从思想上、党性上找差距,不把问题归咎于客观原因”。如果只注意小的方面,针对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就会导致批评的庸俗化,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这是因为,思想上的观念,会对实践起反作用。人的行为,往往会受到思想上的认识影响。只有深入剖析,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分析思想认识上的原因,认真查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的问题,方能真正找到对策,制定出正确的改进办法。
五、实现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制度化、常态化
在党的历史上,批评和自我批评长期作为一种优良作风存在,仅仅是在党章中有所规定,而没有具体到党的组织制度中,特别是贯彻到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干部当中,没有真正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而主要通过定期的集中性整风、整党运动或者上级组织的动员才会坚持比较好,由此使得批评和自我批评没有很好的发挥作用。以致一旦过于强调,往往造成运动化,上纲上线,搞成大批判,发生扩大化的错误,如1957年整风运动后期就发生了失误以致出现反“右派”斗争扩大化,1966年开始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的主要内容之一,写进1980年3月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准则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关做法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确定了党内政治生活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本规范。规定:“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时候,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与人为善。”“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和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问题的讨论,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提出批评。党组织应当欢迎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并且鼓励党员为了推进社会主义事业提出创造性的见解和主张。”“对犯错误的同志进行批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不可采取一哄而起的围攻、不让本人辩解、也不让其他同志发表不同意见的‘斗争会’方式”。“犯了错误的同志,应该诚恳地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由于上级领导人员的缺点和错误,使下级的工作出了问题,上级要主动给下级承担责任,首先作自我批评。”“各级党委或常委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些规定,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恢复和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提供了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防止批评的“利器”变成“钝器”。领导干部打扫思想灰尘、祛除不良习气、纠正错误言行永无止境,永远都是进行时。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总结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制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专门把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其中的重要方面,这为实现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奠定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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