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安排部署及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的工作要求,学校精心组织实施党史学习教育主题 活动。为保障此次主题教育活动档案的完整安全,更好地发挥档案以史鉴今、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按照《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16号)要求,现就学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提示如下:
一、归档范围
(一)关于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文件;
(二)学校领导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指示、批示和讲话等;
(三)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史学习教育的会议纪要及记录;
(四)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的各类方案、录音、录像、照片等;
(五)开展专题培训的工作资料、方案、通知、签到册、照片等;
(六)专题党课材料;
(七)主题活动标志、证件、证书、纪念册、纪念章、奖杯、奖牌、奖章、奖状、牌匾、锦旗等实物档案;
(八)各单位、各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台帐、照片、活动情况记录等;
(九)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党员、先进人物、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村料;
(十)有关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报告、大事记等;
(十一)党史学习教育各类简报;
(十二)与党史学习教育相关的其他特色工作文件材料。
二、归档要求
(一)本项专题档案需在材料形成后的1个月内归档,也可分阶段灵活归档。
(二)本次党史学习教育档案将按专题档案的形式归档,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请各归档单位详细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一式两份。
(三)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清点无误后,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留存一份备查。
联系人:王雪纯 王红
联系电话:88028969 档案馆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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