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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9日    点击数:

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要政策措施。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就学现就做好2023年高校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高度重视,明确职责

1.学院分工:由学院副书记或负责人兼任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院系负责人、院系经办人,是学院的责任主体,由学院联系人承担主要业务部分。

2.学院职责:各学院主要负责宣传、组织本学院有需要的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指导学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做好贷前管理、贷中管理以及贷后管理相关工作。

开通热线,强化宣传

各学院要设立学院助学贷款咨询热线电话,提前谋划学生贷款所需服务,合理安排贷款受理场所,放置资助政策宣传板、办理流程、电脑、打印机等,确保所有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贷款支持

二、办理相关要求

高校助学贷款是指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由我受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

由我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或在读的本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贷款范围

2023入学的新生及未申请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往届在校生。已申请过高校助学贷款的往届生,可继续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改为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同一年度内二者不可同时申请

注:由于2023级新生(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还未入校报到,请各学院充分了解学生贷款意愿,建议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收好学生助学贷款有关材料,以便于后续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贷款额度

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

三、办理时间及工作安排

本年度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安排及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贷款系统维护阶段(8月29-8月31日)

8月29日开始,各学院对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数据维护。确认系统内院系经办人、复核人等具体信息做好各学院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统计工作,以及贷前管理拟申请学生的班级信息维护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学校反馈

(二)申信息录入提交阶段(9月1日-9月18日)

9月1日开始,启动高校助学贷款申、审查、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各学院学生按照申请流程进行申请,学院院系经办人、复核人进行审核、复核、上报。具体申请及办理工作流程如下:

1.学生登录https://www.csls.cdb.com.cn/,进行注册和申请。务必将个人信息尽量填报准确。具体操作步骤教程详见附件3(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先向学院联系人申请添加班级信息后,方可按照操作流程进行申请。)

2.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申请表,学生打印申请表后签字,先将电子版上交学院留存,纸质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通过系统审核、复核学生信息,并将通过申请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通过系统将贷款学生数据汇总上报学生工作部。

9月18日24时,学院数据录入截止各学院通过系统将符合贷款条件学生信息汇总提交至学校

后续学校根据上级通知及要求按照申请学生人数向各学院分发纸质《借款合同》。

(三)合同签订、及相关材料整理上报(10月9日-10月13日)

10月9日起,各学院根据省国开行审批结果,组织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并形成《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附件2)。

10月13日前,各学院完成贷款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一是《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二是将学生签字的《借款合同》一式四份;三是学生助学贷款公示相关材料(形式不限)。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根据贷款合同审核结果,于11月20日前完成贷款发放。

四、其他要求

(一)做好就学信息变更相关工作
    各学院要提示学生认真、及时做好就学信息变更工作。如贷款学生发生休学、升学、留级、退学、开除学籍、出国、转学等,所在学院要对学生进行提示并提出明确要求,务必及时完成就学信息变更及还款计划变更。因未及时变更相关信息,导致未能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进而引发影响征信等相关问题,将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贷后管理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高校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并建立申请贷款学生的追踪联络机制一是要提示引导已贷款学生,尽快完成续贷工作。二是定期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助学贷款还款义务三是以主题班会、视频学习、微信、QQ群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生学习还款流程,熟练掌握操作程序。四是每年6月底前,毕业学生办理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还款计划变更手续,提醒年需要自付利息的学生按时支付利息避免影响征信五是对逾期未还款学生,多措并举督促其及时偿还贷款本息。

 

附件:1.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2.助学贷款高校系统培训(高校及院系用户)

3.助学贷款系统-高校系统-培训教材(学生系统使用手册)

4.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名册

 

                            学生工作部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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