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情况简介
“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依托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8月被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高校重点培育实验室。实验室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发展龙江经济为契机,跟踪国内外道路工程技术发展的趋势和前沿,面向公路交通行业的技术进步、改造和升级,立足产学研用相结合,遵循“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积极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探索。
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现有面积3000m2,仪器设备总值约1500余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大型精密仪器设备61台(套),10万元以上设备21台(套),拥有约束试件温度应力试验仪、疲劳试验机、动态剪切流变仪等国内一流仪器设备。近两年来,实验室承担省部级、市厅级纵向课题和各类横向项目31项,学术论文被SCI、EI和ISTP收录28篇,出版专著及教材7部,申请及授权国家专利3项,获得各类成果奖7项。
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现有专、兼职教师和研究人员40人,其中教授12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11人;具有博士学位12人、硕士学位28人;省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3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校级学术带头人3人,学术骨干5人;兼职硕士生导师15人。经过近几年的科研平台建设,实验室现已形成了在道路工程材料改性、旧沥青路面再生利用、路基病害防治、道路养护技术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和特色的科技创新团队。
目前,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已经成为吸引、培养和汇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平台,寒区道路工程技术研究方向成为我校具有社会影响力的特色研究方向,同时也是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的基地。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吸引和汇聚优秀科学研究人员到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我校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寒区道路工程技术”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
二、开放课题的支持领域
1. 寒区道路材料改性与路面再生技术研究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沥青及水泥混凝土改性技术与施工工艺研究。重点研究纳米材料、纤维材料对沥青及其混合料的改性技术;纤维材料对无机结合料及其混合料的改性技术;SMA沥青改性技术;路面结构再生利用及其路面结构的使用性能、施工工艺及结构设计方法的研究。
2. 道路测设新技术与软件开发研究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利用现代测量技术进行道路测设内外业一体化技术的研究;现代测量技术条件下的道路选线技术与方法的研究;道路选线与其平面、纵断面、横断面三维综合设计研究;道路测设一体化集成技术软件开发与应用研究。
3. 寒区道路病害及防护工程技术研究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寒冷地区路基、路面病害机理、处治技术、防护技术研究;寒区路基稳定性及特殊路基处理技术与设计方法的研究;道路灾害防治、防护技术的研究。
4. 寒区道路养护技术研究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寒冷地区路基状况快速检测技术;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新技术;桥梁安全评价及养护加固技术;岛状冻土路基修复技术;高速公路路面快速养护技术;桥梁冬季施工养生技术。
三、开放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要求
1.开放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与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支持领域相一致,且属于科技发展前沿或工程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
2.课题针对性强,立意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4.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与课题指南关联的在研高水平(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相结合进行深入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需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推荐。
2.鼓励、支持外单位研究人员到实验室开展开放课题研究,申请者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有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
(三)其他要求
1.开放基金课题的研究期限为2年,资助金额每项1~2万元。
2.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开放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止。
3.申请者应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gcwh@163.com。
四、开放课题评审与管理
1.本实验室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开放课题立项,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2.立项资助的开放课题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计划实施与管理,课题负责人每年年底须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
4.资助立项的开放课题应按时结题,向实验室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和结题报告,由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结题的材料进行评审。
5.凡利用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明确标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字样,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共同分享。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编:150050
联系人:武 鹤 13904802855、0451-88028567
张家平 13936645907、0451-88028632
杨 扬 13030057607
邮箱:hgcwh@163.com
附件:寒区道路工程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