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学校首页>> 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正文内容 打印文章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1日 来源:科研处

 一、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情况简介
  “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是依托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的黑龙江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2006年被省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2010年通过省教育厅专家组评估,被确定为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近年来,学校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不断加大对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的投入力度,认真组织建设,着力凝练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在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开放交流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建设成效。
  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依托学校交通运输工程学科(省级重点建设学科),根据社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形成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等优势研究方向。
  目前,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总面积为278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值2700余万元。实验室拥有汽车排放分析、燃烧分析、底盘测功、发动机测功、三坐标测量、双材料三D打印等多种先进的仪器设备和一流的汽车设计仿真室(Pro/E野火3.0版、NXUG8.0版、ANSYS13.0版等软件)、交通规划仿真室(Flexism、Vissim5.4版软件)、交通信息控制仿真室(TransCAD、TransModeler 软件)、交通指挥控制模拟仿真系统、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仿真系统、物流仓库模拟仿真控制系统、汽车故障诊断系统等。实验室现有人员32人,其中教授11人(博士生导师1人),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15人;具有博士学位13人,具有博士学位者达40.1%,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的学术梯队。
  近年来,实验室积极承担国家级、省级、市厅级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百余篇,其中被SCI、EI和ISTP收录60余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6项,获得各级科技进步奖励21项。完成的科研成果涉及汽车制造、汽车控制与节能环保、汽车运行品质提高、汽车安全、汽车新能源技术、交通事故鉴定处理、交通规划、智能交通指挥与控制、现代物流技术等领域,并开展了广泛的社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依托“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学校与哈尔滨工程大学、长安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为汽车制造与维护、交通规划、控制与管理等工程领域培养、输送了一批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规划》,加快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实现科技资源共享,吸引和汇聚优秀科学研究人员到实验室进行科学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提升我校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和科技服务能力,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运行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  组织开展“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省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申报工作。
  二、开放课题的支持领域
  1.车辆电子控制技术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汽车电子控制技术研发、关键技术控制策略研究 、汽车电子控制设备的研发、汽车智能控制与轻量化技术等。
  2.汽车运行品质与节能、排放控制技术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汽车运行性能及安全、节能与排放控制技术,汽车检测、维护及故障诊断等。
  3.交通规划、控制与安全技术
  该方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与环境、交通信息与控制、交通事故技术鉴定与处理、交通检测设施设备、先进交通指挥与调度技术等。边境、寒地区域交通运输规划、智能交通运输、第三方物流技术,物流园区设施设备、运输车辆紧急救援等。
  三、开放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一)课题申请要求
  1.开放课题的研究内容必须与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支持领域相一致,且属于科技发展前沿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的创新研究。
  2.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和课题组成员应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并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
  4.鼓励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研究;鼓励与课题指南关联的在研高水平(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的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相结合进行深入研究。
  (二)申请人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需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推荐。
  2.鼓励、支持外单位研究人员到实验室开展开放课题研究,申请者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保证有时间到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3.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项。
  (三)其他要求
  1.开放基金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资助金额每项1~2万元。
  2.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受理开放课题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30日止。
  3.申请者应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五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安永东:ayd7212@163.com
  四、开放课题评审与管理
  1.本实验室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开放课题立项,并将评审结果通知申请人。
  2.立项资助的开放课题按《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3.实验室负责开放课题计划实施与管理,课题负责人每年年底须向实验室提交课题年度进展报告。
  4.资助立项的开放课题应按时结题,向实验室提交成果证明材料和结题报告,由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结题的材料进行评审。
  5.凡利用开放课题资助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明确标注“黑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建设实验室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字样,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归实验室和研究人员共同分享。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
  邮编:150050
  联系人:安永东 13136668906、0451-88028824


附件:汽车运用与智能交通技术综合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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