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九州平台(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管理学院>> 教育教学>> 教学动态>>正文内容
关于开展本科生试卷专项评估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0日    点击数:

各学院(部):

为完善课程“内循环”持续改进机制,健全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推动教学评估工作常态化,推进基于OBE理念的课程建设和改革,学校将定期开展试卷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本次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与内容

评估范围: 2020-2021(一)学期开设的课程。

评估内容:试卷以及相应课程的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等相关教学文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核心课程(通识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制(修)订及执行情况,授课计划、教案、讲稿、教师手册、课程考核等是否“一脉相承”,是否有效支撑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

2.近五年新入职的教师所讲授课程的试卷及相关教学文件;

3.课程考核组织管理的相关文件:试题质量、试卷评阅、成绩评定、试卷管理等;

4.认证专业持续改进情况;

5.课程考核方式改革情况;

6.课程思政开展情况等。

评估依据:学校现行制度标准。

二、评估安排

采取学院(部)自评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学院(部)自评要做到课程全覆盖,学校抽查要做到每个专业专业核心课不低于50%、通识基础课程全覆盖。

第一阶段:学院(部)自评(3月10日—3月19日)

由各学院(部)自行组织安排,形成自评报告。

第二阶段:学校抽查(3月22日—4月22日)

学校专家组进驻学院(部)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阶段: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4月23日—4月30日)

各学院(部)根据评估结论及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报教师发展中心。

三、专家组成及分工

各学院(部)自查人员及分工组织由各部门自行安排。学校专家检查组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配合学校专家组工作,做好试卷及相关资料的前期准备,落实集中检查场地,确保评估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2.参与检查评估的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公正地给予评价,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试卷专项检查评估的工作任务。

联系人:王帅、张静伟

联系电话:88028916、88627948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上一篇:关于开展 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
下一篇: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期间上课时间调整的通知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内容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管理指南 | 管理登录 黑ICP备11005929